举报锦江流域非法排污,最高奖励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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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成都市人民政府官网获悉,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成都市制定了《成都市锦江流域违法排污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12月8日开始施行,有效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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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官网相关文件截图
据悉,该办法适用于对锦江流域所有河渠违法排污行为的举报及奖励。举报违法排污行为,经调查,线索有效但依法未处以罚款的,给予举报人200元奖励;依法处以罚款的,则按处罚金额的10%给予举报人奖励,单笔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办法还列举了具体的违法排污行为,包括工业企业、生产作坊违法排放生产废水的;在畜禽养殖禁养区内非法从事畜禽养殖的;养殖场、养殖小区直排粪污的;污水处理厂站(含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工业污水处理厂站)偷排或者超标排放污水的;住宅小区以及沿街商铺如洗车场、餐饮店、农贸市场等排水户向市政管网乱接乱排的,或向雨篦子倾倒废水、废渣等行为的;工程项目施工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设施安全的;因市政污水管道管理维护不到位或不及时,造成污水从雨水口排放的;施工工地直排生活污水或高浊度水的;向水体或其岸边倾倒废污水的;在公共水体清洗盛装不洁物(如化工产品、人畜粪便、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渣、农药等)器皿或工具的,或清洗废水直排公共水体的;收储垃圾的垃圾桶、转运站、收集站、中转房因管理维护不到位造成渗滤液等废污水直排的,或垃圾转运车故意往雨篦子倾倒废污水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直排污水行为。如果发现上述情况,举报人可以通过三种途径,向市河长制办公室信息中心,举报锦江流域违法排污行为。
举报途径分别是:
电话:63921872
邮箱:cdshzb@qq.com
来信来访:成都市河长办信息中心(成都市府南河管理处),地址:成都市青羊横街18号,邮政编码610072(来信须留联系电话)
▲锦江夜景图源视觉中国
需要注意的是举报采用实名制举报,举报人应当如实提供包括举报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违法排污行为主体的准确名称;违法排污行为发生时间、具体位置和事件内容;举报违法排污行为的其他佐证材料,如记录有时间、地点和违法行为主体等要素的照片、视频等有效信息和线索,否则不予奖励。举报人自接到领取奖金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持本人有效证件到举报案件查处单位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委托他人办理。逾期未办理领取奖金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兑现奖金。奖励资金由发放部门采取非现金方式支付。需要注意的是,同一举报事件,只奖励一次。同一违法排污行为有多人举报的,奖励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先举报人。举报事件被查处后,若该违法行为主体再次出现违法排污行为的,可继续举报并获取相应奖励。
同时出现举报事实不清,或举报内容难以调查核实的;举报的违法排污行为已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举报的违法排污行为在限期治理或限期整改期限内的;举报前新闻媒体已经曝光的;匿名举报或无法获得举报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各级河长、街道网格管理人员、河长制办公室以及其他负有监管责任单位的工作人员(含临时聘用人员)举报的;河道及市政污水管网管理维护单位、污水处理厂站运行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含临时聘用人员)举报的;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奖励情形的情形的,不给予任何奖励。
红星新闻记者林聪编辑刘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