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假称“厂家直销口罩”诈骗37万余元 四川绵阳警方远赴广西将其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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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名男子利用微信朋友圈,发布“有大量厂家直销口罩出售”的虚假信息,多名网友被其诈骗,涉案金额高达37万余元人民币。日前,四川省绵阳市公安局在开展打击涉疫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与广西桂林警方协同作战,成功破获这起特大涉疫诈骗案件,两名犯罪嫌疑人在广西桂林被民警抓获。2月8日,落网的黄某凌某、盘某被专案组民警从广西顺利押解回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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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抓获两名嫌疑人
购买口罩:
转账30余万收到伪造快递单号和运货单
“警察同志,我在微信朋友圈买口罩被骗了30多万……”1月31日下午,绵阳市民张某某匆匆来到高新公安分局报案。
张某某称,1月26日至1月28日期间,他通过成都朋友李某购买一批口罩,并向其支付了34万余元。后来,他发现李某给他的快递单号和运货单系伪造,且未收到购买的口罩,怀疑自己遭到诈骗。而就在同一天,家住成都市新都区的李某也向成都警方报案,称自己作为中介遭到微信好友“湖花流”诈骗。
▲“湖花流”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口罩货源信息
抗击疫情战役打响后,绵阳市公安局组织开展了打击涉疫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鉴于此案涉及金额大、社会影响大,绵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随即组成专案组对该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经初步侦查,青年男子李某平时喜欢在微信圈售卖零食、衣物等。2019年6月,李某添加了微信昵称为“湖花流”为好友,并在当年9月与对方进行过网上交易。
今年1月25日,“湖花流”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消息称,自己有渠道搞到由生产厂家直接发货的N95口罩。李某看到消息后,产生了通过倒手卖口罩赚取差价的想法。他立即转发了该条出售口罩的信息到自己朋友圈。后来,张某某等6名男子先后通过微信联系李某购买口罩,并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向李某共支付370800元货款,其中最大金额转款便是家住绵阳涪城区的张某某,共转款346850元。
▲受骗网友在微信与“湖花流”转账交易
李某收到钱后,扣除自己的利润9万余元,剩余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转账276980元给“湖花流”。对方收到货款后声称已发货但货运比较慢,并将已发货的快递单号发送到李某的微信上。李某随即将快递单号发送给张某某等人。1月29日,当李某通过微信和电话的方式再次联系“湖花流”时,对方已无法联系。李某连忙查询“湖花流”提供的快递单号,结果均为虚假单号。
挽回损失:
警方反诈中心及时冻结嫌疑人银行卡
2月1日,绵阳市公安局反诈中心通过电诈平台和网安平台等情报信息平台开展案件侦查,同时对资金流和信息流开展侦查,发现“湖花流”系家住广西桂林市的33岁无业男子黄某某。
警方发现,有两次违法犯罪前科的黄某某于1月31日晚有分散转账和大量取现的行为。为挽回受害人经济损失,绵阳市公安局反诈中心一方面将犯罪嫌疑人涉案银行卡还未转出的11.3万元进行紧急冻结;另一方面在省公安厅协调下,与桂林市公安局反诈中心进取得了联系,并通报案件情况和嫌疑人身份信息、活动轨迹,请求当地警方协助对黄某某实施抓捕。
2月2日,黄某某与31岁的同伙盘某在桂林市平乐县被桂林市公安局民警一举抓获,现场缴获赃款8万元、存有11.3万元赃款的银行卡一张、手机两部和涉案轿车一辆。2月4日,绵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吴迪带队,驾车千里赶赴桂林,开展收集和固定相关证据工作。
▲警方缴获现金
据黄某某交代,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后,他发现市面上的口罩出现紧缺,产生了编造“出售厂家直销口罩”的虚假信息,诱人上当诈骗钱财的想法,并伙同盘某实施了犯罪行为。
2月8日凌晨,犯罪嫌疑人黄某某、盘某被民警顺利押解回到绵阳。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岳波红星新闻记者汤小均
编辑李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