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不如意不想别人好过 女子点燃配电箱致广元近4000户停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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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晚,广元南河一街边配电箱起火燃烧,导致该片区近4000户居民停电。在电力部门抢修过程中,一名女子走进了辖区派出所,投案自首承认自己点燃了配电箱。而在当天凌晨,该女子还点燃了附近一小区的3个电闸箱,致100多户用户停电。目前,该女子因涉嫌破坏电力设施罪已被警方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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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该女子为何会作出这样的举动呢?24日,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该女子为陕西咸阳人,两个月前到达广元,因没有找到工作,每天住在火车站、银行24小时自助服务厅。她觉得自己过得不如意,别人都比她过得好,因此点燃配电箱泄愤。
事件配电箱燃烧致近4000户用户停电数小时
18日晚10时许,广元广州路一家店铺老板在店中玩手机,突然,店中停电,而店外也变得一片漆黑。但在漆黑的夜空中,街对面的一处配电箱却在起火燃烧,与周围漆黑的夜空形成鲜明对比。
利州区南河派出所距离起火地点直线距离300米左右,同样突然停电。于是感到奇怪的值班民警外出巡逻,发现街边的配电箱正在起火燃烧,同时,他们接到了110指挥中心的指令:广州路一处配电箱起火燃烧。随即,民警拨打了119,通知了电力部门,并在现场拉起了警戒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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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箱还有被烧的痕迹
事发后,消防救援人员很快扑灭了大火,电力部门也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维修。24日,据派出所民警介绍,据他们向电力部门了解,此次配电箱起火,导致了该片区约4000户用户停电。“当时路边还停放有两辆轿车,非常危险,而且周围还围着很多群众,我们第一时间拉起了警戒线。后来电力部门说,配电箱上方一个设施也已经受到影响,而该设施非常重,如果砸下来,很可能伤及群众。”民警介绍,当天晚上还在下雨,电力部门连夜进行抢修,更换设备,差不多5个小时后,电力才恢复。
自首当天凌晨还点了某小区三个电闸箱
当天晚上,从配电箱起火燃烧到电力部门全力抢修,不远处一名女子一直在观看。直到三个小时后,该女子走进了附近的南河派出所。
“我来自首,那个配电箱是我点燃的。”走进派出所后,该女子用普通话说明了目的,随即,值班民警将该女子控制。
↑罗某投案自首被警方控制
24日上午,民警向成都商报记者介绍,该女子姓罗,36岁,陕西咸阳人。据她交代,当天晚上,她趁夜色敲开了配电箱,然后用打火机点燃一个纸块丢进配电箱,导致配电箱起火燃烧。而更让民警意外的是,罗某还交代,当天凌晨3时左右,她在附近一小区点燃了3个电闸箱。王女士是该小区住户,清晨起床后才发现停电,但她当时并不知道具体原因,后来才听说是有人点燃了电闸箱,导致线路短路停电,电力部门也迅速进行了维修。民警介绍,小区内被点燃的三个电闸箱,分别相隔10米左右,罗某在点燃一个电闸箱后,接着点燃了后面两个电闸箱。由于时值深夜,很多群众不知情,直到当天下午,社区主任才到派出所报案说有人点燃了电闸箱,导致100多户用户停电数小时,警方以损坏公共设施立案,没想到警方正在调查时,罗某在当天晚上又点燃了路边的配电箱。“真的没想到是人为点火故意损坏的,直到后面警察带她来指认现场,我们才知道,幸好没有引发大的火灾,她胆子太大了。”小区居民李先生说。
交代自己过得不如意也不想别人好过
那么,罗某为何要点燃配电箱呢?罗某投案自首后,她的交代让民警感到吃惊。
罗某交代,36岁的她初中学历,至今未婚,以前在咸阳一家宾馆上班。两个月前,她在家与母亲吵架后离家出走,只带了身份证和钱包,随后来到了广元,也在找工作,但并没有找到。而到广元后不久,她的钱包和身份证丢失,找工作成为了奢望,但她并不想回家。刚开始时,她每晚住在火车站的售票大厅,后来,她晚上又到银行的24小时自助服务厅休息。每天的生活,她是四处乞讨,要到了就吃,要不到就饿。“她的原话是:我过得不如意,也不想别人好过。”民警介绍,罗某在交代中称,她自己生活不如意,看到别人都比自己过得好,就想自己过不好也不想别人好过。交代中,罗某称,她点燃电闸箱和配电箱后,看到火花四溅时,觉得自己心里舒服多了。特别是在点燃配电箱后,她一直在附近观看,当看到周围的商户、居民都停电了,她心里更加好受一些了。不过,罗某在后来感到了害怕,因为她发现停电的居民太多了,电力部门也一直在抢修,警方也一直在调查,觉得事情惹大了。于是,在事发3个小时后,她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刑拘因涉嫌破坏电力设施罪被警方刑拘
24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来到事发现场,配电箱还有燃烧的痕迹,里面的设备已经被烧坏,旁边的电杆上写着“10KV二线”。周围商家介绍,电力部门更换了设备才恢复供电。
据了解,罗某个子不高,面部被晒得很黑,看着比实际年龄大了10岁,普通话说得很好,但衣着比较脏,而且可能是长期睡火车站、银行24小时自助服务厅的原因,身上还有一股异味。民警回忆,在罗某投案自首后,警方通过调查发现,在案发10余天前,警方与罗某有过接触。当时,罗某在街边售卖一辆自行车,因为她说普通话,又是在街边售卖,过往群众怀疑是盗窃的自行车,于是报警。民警出警后,罗某称自行车是自己购买的,想换点钱,而且通过身份号码未查询到有犯罪记录,且没有自行车被盗的报案,因此也就没有立案调查。当时罗某身上还有几十元钱。记者从利州警方获悉,罗某点燃配电箱,导致近4000用户停电数小时,而且因为设备损坏导致电力部门损失达20余万。目前,罗某因涉嫌破坏电力设施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专家属于“精神无归处”,需社会家庭多帮助
罗某的行为,导致了近4000户用户停电数小时,财产损失20余万,幸运的是,没有造成大的火灾,更没有人员伤亡。那么,罗某到底是一种怎样的心理状态呢?
对此,四川警察学院心理学副教授陈华认为,从现有信息看,罗某年龄30多岁,未婚,没有固定工作,和母亲关系也不好,可以倾诉的朋友也没有,可以给她提供一个心理温暖和支持的对象也没有,不仅是生活的潦倒,也找不到一个温情可以寄托的地方,生活具有很强的挫败感,整个精神处于一个极度匮乏的边缘。她的行为,是一个精神世界到达一个崩溃边缘后的情绪失控而做出的宣泄行为。同时,她连正常人的情感交流、物质生活、安全需求的满足都没有,又是一个女性,觉得稍微正常一点的人都比她好,因此连仇富都算不上。而她的不如意不是哪一个具体的人招惹了她,没有一个确切的可以宣泄的对象或目标,就形成了一个广泛的愤怒,这里面既包含了对他人,也包含了对自己的愤怒,所以她毁灭了一个关系到很多人的变电箱。在她的常识里,可能毁了这个变电箱,可以让很多人都会因她而受到影响,她可能觉得一个人不幸福就要拉垫背的,拉得越多心理越平衡。西华师范大学心理学教授康钊认为,罗某在家得不到温暖,在外又没有能力去改变,可能觉得自己在事业、家庭上是一个失败者,因为多方面的境遇,有强烈的自卑心,有另类的自卑需求,又不愿放下自尊,所以哪怕在外面乞讨要饭都不回到家里。但她在外生存能力有限,就成了容易被社会忽略的人。而她可能还觉得离家出走后家庭应该去找她,因此她就通过这种方式来引发社会对她的关注。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是促使外面的人来满足她另类的一个认同感。她可能还存在一定的仇视心理,自己过得不好就拉人下水。不过,陈华和康钊均认为,从罗某投案自首看,她内心还是一个良心未泯的人,她是在巨大的生活挫折面前,在情绪进行了宣泄并想到了后果之后,理性慢慢就回来了,就会后怕甚至后悔。因此,陈华建议,对于罗某这类人来说,属于“精神上无归处”,需要社会多关注、帮助,比如让更多的人知道社会上的救助渠道,知道到哪里可以求助,暂时摆脱眼前困境,这样很多人的情绪失控就不至于发生。社区、街道等也可以给他们介绍工作等等。同时,可能因为在家里,父母长期在精神上对其贬低、否认,造成了自我价值的丧失,这也需要家庭多关爱,但父母过多的接纳,也会造成另外一个极端:“啃老”。
康钊也建议,罗某的个人不得志,这是综合因素所导致,父母要适当接纳和认可,社会上也要提供一些适当的帮助,比如社区可以让她去帮助他人,给一定报酬,以让她实现自我价值,得到社会的认可等等。
成都商报记者汤小均摄影报道
编辑杨渝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