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女子称试衣时被3岁男童趴地“偷窥”,与家长交涉反遭怼:“你们又不好看”;律师:若侵犯隐私由家长担责
两名女子称商场试衣时遇男童趴地上“偷窥”,找到对方家长想让道歉,却反遭攻击称“你们又不好看,你报警抓他啊,他才3岁”,让两名女子又生气又无奈。
当事人:
试衣时遇3岁男童趴地偷窥
7月19日晚7时许,有网友反映称,她和朋友在广东省深圳市一家店铺试衣服期间,门帘外有一名3岁左右的小男孩多次往下爬,而且手也往里伸。
网友反映称,她和朋友在一家店铺试衣服期间,门帘外一大约3岁小男孩多次往下爬,而且手也往里伸
发现这一情况后,她们便将手机放在地上拍视频找证据,“我们发现得很晚了,我朋友刚说‘你换这件试试看吧’,那小男孩就趴地上过来往里看了。他的手都快要伸进帘子里了,帘子和地面有30厘米,试衣间里的情况通过试衣镜都能看到。”
该名网友称,最后小男孩的手都快要伸进帘子里了
该女士说,男童家长是一位女性,在另一个试衣间试衣服,试衣间门口有禁止男士入内的警示,“事情发生后,我们就出去找店员和家长,店里经理当时就给我们道歉了,他们也很语塞。而男童家长说你们报警啊,让警察抓他啊,他才三岁而已,都是女的有什么好看,又不漂亮又有没身材。”她说,她本来是希望对方道歉,结果自己反而被人身攻击,受到了侮辱,所以又生气又无奈,“后面不知道他妈妈带他有没有走开,就不见了。”
试衣间门口视频截图
7月20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试图联系店方,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据了解,店方已经给当事人进行了道歉。
网友态度:
有人认为3岁懂啥,
也有人认为小孩素质都是跟父母学的
日月为明:这样父母迟早要害了她的孩子。
陈粒的吉他拨片:想起来之前澡堂那个四五岁的小男孩。
会晓婷:贪玩但是可能将来酿大祸。
RT雕s:我突然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讨厌孩子了,虽说我也是孩子妈,我姑娘要这样我两个大嘴巴子伺候。
226:说三岁小孩偷窥有点夸张了,只是家长的处理方式有点嚣张了。
铭阁:偷窥不可能,只是顽皮。不过家长就过分了,你就不可以道个歉?你就不可以管教孩子?
两小无猜:好奇害死猫。
晓婷:3岁懂什么。
小蓉:我儿子可不会,都是跟着爸爸走的。没有爸爸自己搁家里洗。就,小孩没素质真的是跟着大人学的。
律师说法:
若对他人造成不当干扰或侵害隐私权,
应由3岁男童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赵良善表示,3岁男童一般不具备性别意识,但其在试衣间多次对他人造成不当干扰,或涉嫌侵权,因为试衣间属于私密场所,在试衣间肆意偷窥,则侵害了他人隐私权。
赵良善介绍,母亲作为监护人,虽携带男童年龄较小,但应当谨慎看护,不得放任或者任凭男童对他人造成影响,否则属于监护失责,如侵犯他人隐私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有权要求监护人及侵权人赔礼道歉、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
赵良善建议,基于孩子比较小,主要在于教育,所以也提倡我们家长外出看护好自己的孩子,同时,也对我们监护人提出更高要求,例如父母引导,家庭教育中,要强调性别边界意识,积极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性别观,识别性别差异,避免侵犯他人权利。公共场所尽量完善便民服务,设计家庭版试衣间,附加少量积木等玩具避免孩子无聊等,免得此类事件的发生。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佘欣编辑董琳
(如有爆料,请拨打华商报新闻热线029-888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