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监管层重申金交所整顿:投资门槛不得低于资管新规
导读:对各地金融资产交易所(下称金交所)乱象的整顿,仍在进行之中。
来源丨21世纪经济报道(ID:jjbd21)
记者丨李维北京报道
编辑丨朱益民
对各地金融资产交易所(下称金交所)乱象的整顿,仍在进行之中。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接近监管层的金交所人士处获悉,证监会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级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前形成了《关于妥善处置地方交易场所遗留问题和风险的意见》(下称意见),并对金交所的风险隐患处置问题进行了重申。
意见指出,金交所不得从事中央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金融业务,涉及一行两会业务许可事项的,需要取得相应的业务牌照;同时意见向金交所还提出了四项禁令。
包括:
不得发行、销售及代理销售、交易中央金融管理里部门负责监管的金融产品;
不得直接或间接向社会公众进行融资或销售金融产品;
不得与互联网平台开展合作;
不得为其他金融机构或一般机构想托管产品提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
同时意见指出,金交所制定的投资者适当性标准,不得低于资管新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合格投资者标准,并在开户环节对投资者进行实名校验、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测试。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不少金交所通过会员制方式将其私募产品定义为10万-30万元等门槛并面向公众募集资金,而在上述意见下发后,此类活动或将涉嫌违规。
“一些金交所做成名义上的私募或者包装成融资计划、定向理财计划等产品,这些产品并不在一行三会或基金业协会备案,并自设投资门槛和适当性管理流程,很多投资者10万、20万甚至5万元也可以认购,这种行为一方面涉嫌违规从事持牌资管业务,另一方面则违反了资管新规的投资者适当性规则,其中蕴含较大风险。”
11月7日,一位接近监管层的金交所人士指出。
不过该人士亦指出,由于对金交所的监管机制仍属于部际间协调事宜,因此具体监管措施仍然需要依靠地方金融办等部门,但该类组织的监管效率及专业性仍然有限,因此具体的监管效果需要有待时间验证。
“很多地方金交所就是在金融办指导下搞出来的,一些地方金融办不理解新的监管政策,或者有保护地方金交所发展的动机,所以也可能造成到地方执行不到位的情况。”
前述金交所人士坦言。
(本期编辑黎雨桐)